一、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 符合政策依法结婚的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二、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符合政策依法结婚的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一孩出生医学证明。
三、办理三孩再生育服务证:符合政策依法结婚的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一孩、二孩出生医学证明、原夫妻双方的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
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对象:离开户籍所在地区县,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30日以上的18-49周岁育龄妇女。所需资料:填写《个人信息承诺表》、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复印件一份;有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需提供孕检证明或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证明。
五、《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证须知:1. 要求:依法登记结婚;本市户籍;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夫妻双方依法生育一个子女,没有违法生育子女、没有收养子女(依法收养的残疾儿童除外);夫妻女方未满49周岁。2.新办提供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夫妻一方所在法人单位或者双方户籍地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意见;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