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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8365365.com201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 来源:本站   编辑人:28365365.com   编辑日期:2014-02-17
  • 为切实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全镇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燃放秩序,维护不燃放人的正当权益,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全镇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特制订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镇人民政府职责  

    镇人民政府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 。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由镇统战委员母丹任办公室主任;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严格销售网点设置和安全监管,加大各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

    (二)镇属部门职责

    按照《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在镇政府领导下,由安监办牵头,派出所、工商所、交安办、建管办、党政办、交巡警故陵中队等镇属部门共同配合,做好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故陵派出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市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安监办: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协助县安监局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商,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提示短信。

    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负责制订全镇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 、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工商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交安办、交巡警故陵中队: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行为。

    建管办:负责组织市政设施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负责对全县建筑工地务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

    党政办: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组织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

    故陵中心卫生院:负责全镇伤亡救治应急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

    林业站、文化站、民政办、电力公司、国土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2014年春节期间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设临时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燃放办),从安监办、故陵派出所、交安办、工商所、建管办、卫生院、交安办等单位部门抽调专人集中办公。

    (三)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职责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 。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宣传、教育、监管工作,及时处理、上报各种隐患和违法行为,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2013年12月下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检查整治(2013年12月下旬至2014年2月中旬)。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三阶段:宣传教育(2013年12月下旬至2014年2月上旬)。集中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014年1月下旬至2月中旬)。2014 年1月30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 至2月14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加强这一时段限制燃放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严防死守,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014年2月16—28日)。总结工作,表扬先进。

    三、工作措施

    (一) 强化检查,严格执法

    从即日起至2014年2月14日,组织开展以“严排查、打非法、强管控、重宣传、保平安”为主题的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查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增添工作措施,强化排查整治和综合执法。要严格经营许可、运输许可、车辆许可、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等各环节的监管措施,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群众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维护公共安全。

    1.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故陵派出所、交巡警故陵中队、交安办等部门要落实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对入云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力度。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条例》,严厉处罚运输黑火药、引火线、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

    2.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安监办要加强与故陵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全面排查本地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重点检查是否违法违规储存及经营。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要及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16号),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3.加强燃放监管,严查非法燃放行为。故陵派出所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凡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提前20日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对许可的燃放活动,要严格落实主办单位和燃放作业单位安全责任。举行小型焰火活动(所燃放产品为1.2’以上2.8’组合类烟花),须由取得专业燃放作业资格证的人员实施燃放。

    4.设立举报电话,销毁非法产品。设立举报电话(28365365.com政府举报电话023-55451011,故陵派出所举报电话023-55451095),积极受理群众对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举报,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进行核查。查证属实的,应按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各部门、各单位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由故陵派出所统一组织销毁,防止回流社会。

    (二) 加强宣传,注重教育

    宣传教育工作要以“ 购买合格产品,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 ”为主题,突出政策法规、燃放知识、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提升素质等内容,引导群众依法、文明、安全燃放。要运用广播、网络、通信、专栏等媒体和手段,以广播宣传安全知识、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发送温馨提示短信和单位内部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和物业小区,要采取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宣传工作要坚持“十进”,即进单位、进学校、进工地、进农村、进社区、进禁放点、进公交、进交通、进影剧院;做到“十有”,即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纸有内容、网络有文章、街面有活动、公路有横幅、小区有展板、手机有短信、单位有提示、禁放有标识;强化“四个禁放”,即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的提示。节前要以宣传禁放区域、打击非法为主,节中要以宣传安全文明燃放、维护燃放秩序为重点,节后要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为重点。加大对查处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宣传力度,查处一起、宣传一起。2014年1月18日为全县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镇政府将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三)依法划定禁放、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28365365.com人民政府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本地区禁放、限放区域,为坪扎营大坝上。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四)严格市场监管,确保燃放产品质量

    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六统一”(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布点、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规范)要求,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生产厂家直接进货进行销售或燃放。

    1.临时销售网点设置。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要求,严格条件、保障安全,方便群众、合理规划,总量控制、规范经营的原则,合理设置临时销售网点 。

    2.销售许可证发放与监管。安监办、工商所等部门本着便民利民原则,采取“一站式”审批服务,于2014年1月15日前完成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资质许可工作。

    3.允许销售、燃放的品种。2014年春节期间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产品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组合烟花类6大类。具体品种、规格由市燃放办于2013年12月 30日在重庆烟花爆竹网(网址:www.cqyhbzw.com)上向社会公布。严禁个人燃放礼花弹、架子烟花、小礼花、吐珠烟花、擦炮、摔炮、药粒型吐珠产品,以及单发药量大于25g、内径大于30mm(1.2’)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专业燃放类产品。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

    4.允许储存数量。具备安全储存条件、面积20—40平方米的临时销售网点,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不足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5.配送、销售时间。配送时间为2014年1月15日至2月14日。销售时间为2014年1月27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七)至2月14日。许可期限满后,临时销售网点未售完的烟花爆竹产品,全部交由专营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6.运输许可与安全监管。加强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严格审查和监管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

    (五)开展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春节前,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实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坚决防止和纠正发现隐患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报、上报以后不作为的失职渎职行为。

    1.排查建(构) 筑物隐患。重点清除人群聚集区、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防盗窗护栏、建筑施工工地、外墙装饰防护网、农村房前屋后等重点部位的可燃物,保持消防器材完好、数量充足、消防通道畅通。要对场镇地下管线、检查井、下水道进行专项检测、维护、清理,加强社区居民楼、化粪池的检测和清淘,做好防燃、防爆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确定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

    2.严查重大危险源隐患。2014年1月10日前,要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加油站、电力设施、化粪池和危化产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所处位置、危险性质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安保方案和处置预案。

    3.排查销售点隐患。对许可销售网点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等进行联合检查。要加强对销售网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六)强化现场监管,落实应急救援措施

    1.维护限制燃放区域燃放秩序。建立社区燃放秩序自治组织,组织社区志愿者维护燃放秩序。要划定维护力量责任区域,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组织机关干部、社区干部及其他社会力量,开展街面、院坝巡逻监控。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都要明确守护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区域和防范措施 。

    2.强化重大危险源守护。2014年1月30日至2月14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采取“一对一”24小时守护。特别是要落实化粪池的巡查和守护力量,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

    3.严密销售网点安全防范。加强销售点安全监管,严禁在销售点燃放烟花爆竹。除夕、正月初一 、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销售点要落实1—2人专门看护,维护好周边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引燃销售点内的烟花爆竹。

    4.落实消防灭火措施。春节期间,值班人员要做好灭火准备。一是制订详细、全面的消防灭火方案。二是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做好应急准备。三是落实专人收集、汇总、上报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警、火灾情况。安监车都要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备,随时做好扑火准备。

    5.落实伤员救治措施。故陵中心卫生院制订伤员救治工作预案。同时,落实专人收集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我镇烟花爆竹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

    (二)强化督导,严格问责

    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三)畅通信息,加强报送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各部门与镇燃放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及时报告。(镇燃放办地址:28365365.com人民政府安监办;电话55451011)。

    28365365.com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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